2022-11-29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增设石家庄航空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有关事宜的通知药监综药注〔2022〕91号各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口岸药品检验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增设石家庄航空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除《药品进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
2022-11-22
刚刚重磅发布!事关核酸检测、风险区划定!日前,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等4个文件,明确了核酸检测、风险区划定等标准。常态化监测(一)医疗机构就诊人员检测对所有发热患者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对不明原因肺炎和住院
2022-11-17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过程中审评计时中止与恢复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药审业〔2022〕614号) 为规范审评过程中审评计时中止和恢复管理,保障药品审评过程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下,药审中心制定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过程中审评计时中止与恢复管理规范(试行)》。经国家药品监
2022-11-15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双特异性抗体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22年第40号) 为了对双特异性抗体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中需要特殊关注的问题提出建议,指导企业更加科学地进行双特异性抗体临床研发,药审中心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组织制定了《双特异性抗体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技术指导原则》(见附件)。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2-11-15
为加强医用透明质酸钠(玻璃酸钠)产品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相关产品注册(备案),保证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就该类产品管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根据不同预期用途(适应症)、工作原理等,医用透明质酸钠(玻璃酸钠)产品按照以下情形分别管理:(一)用于治疗关节炎、干眼症等的产品,按照药
2022-11-08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发改投资〔2022〕16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工商联,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党中央、国务院明
2022-11-08
国家药监局正式发布:细胞治疗产品生产质量管理指南(试行)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10月31日,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正式发布了《细胞治疗产品生产质量管理指南(试行)》,全文十三章,涵盖细胞治疗产品GMP管理的基本原则、人员、厂房、设施与设备、供者筛查与供者材料、物料与产品、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产品追溯系统等内容,如下:细胞治
2022-10-27
【重磅】药监局发布新版《药品召回管理办法》,11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国家药监局组织修订了《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附件: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2022年10月24日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
2022-10-20
国家药监局暂行延长药品注册申请补充资料时限10月14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关于暂行延长药品注册申请补充资料时限的公告。全文如下。关于暂行延长药品注册申请补充资料时限的公告(2022年第86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支持药物研发,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决定暂行延长药品注册申请补充资料时限,现公
2022-09-15
国家药监局 海关总署关于增设石家庄航空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的公告(2022年第7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增设石家庄航空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药品进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药品外,其他进口中药(不含中药材),化学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2022-09-03
近日,国家药监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增设石家庄航空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的公告》(2022年第71号),经国务院7月19日批复,同意增设石家庄航空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自此结束了河北省“只有进口药品、没有药品进口”的历史。石家庄药品进口口岸的获批,将有效缩短药品进口采购周期和降低药品成本,缓解民众用进口药贵、慢、难等问题;有效减轻京津地区药品进
2022-09-02
30种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后果一、违反疫情防控管控社会管理秩序行为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劝导配戴口罩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
2022-09-02
2022-08-31
关于开展中药配方颗粒产品信息维护的通知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为加强医疗保障标准化建设,加快形成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有关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中药配方颗粒产品信息维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维护对象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二、维
2022-08-31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013号建议的答复医保函〔2022〕159号袁玉宇代表: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的市场准入的建议收悉,经商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为支持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发展,科技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等部门积极推动和开展相关工作,科技部加大对高端医疗器械行业的科技支持和研发投入,
2022-08-15
科技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场景创新以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在制造、农业、物流、金融、商务、家居等重点行业深入挖掘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场景,促进智能经济高端高效发展。制造领域优先探索工业大脑、机器人协助制造、机器视觉工业检测、设备互联管理等智能场景。农业领域优先探索农机卫星导航自动驾驶作
2022-07-12
新华社北京5月31日电 近日,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以下简称《一揽子政策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通知指出,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这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
2022-06-10
各行业协会商会: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决策,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稳住宏观经济大盘的系列部署,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扎根行业、服务企业、辅助政府、凝聚合力的独特优势,以实际行动助力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迅速落地生效,实现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助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
2022-06-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帮扶外贸企业应对困难挑战,实现进出口保稳提质任务目标,助力稳经济稳产业链供应链,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外贸企业生产经营保障。各地方建立重点外贸企业服务保障制度,主动服务,及时掌握和解决外贸企业的困难问题。涉疫地区(中高风险
2022-06-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现将《“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12月20日关于印发 《“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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