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5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工业大省大市和重点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重点行业能效
2024-04-06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药品注册行政许可文书电子化的公告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经研究决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自2024年5月1日起,对国家药品标准颁布件、药品注册申请终止通知书、对照药品一次性进口审批意见通知件等药品注册行政许可文书实行电子化,药品注册行政许可电子文书与纸质文书具有同等法律
2024-04-06
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的公告为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全面落实医疗器械注册人(以下简称注册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注册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防控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严格落实医疗器械注册人主体责任(一)注册人应当全面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覆盖
2024-03-31
2024-03-31
关于进一步优化省本级参保登记经办业务流程的通知省本级各参保单位:为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向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办理医保业务提供更多便利,省本级对单位网厅参保登记类业务办理流程进行了优化完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涉及业务模块(一)单位参保管理。包括单位关键信息维护业务。(二)职工参保管理。包括职工新参保登
2024-03-14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部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制剂纳入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等事宜的通知(冀医保办〔2024〕6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直三行业医疗保障管理部门,省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为支持我省中医药事业及医疗机构创新发展,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不断满足参保人员更广泛的医疗保障需求,按照
2024-03-06
为满足省本级参保职工用药需求,省本级谈判药品门诊单独支付政策正式实施(试行期限为2年)。一、门诊单独支付药品的范围纳入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单独支付范围的药品(含谈判药品、竞价药品、转为常规药品的谈判药品)由省医保局确定,实行动态管理。二、门诊单独支付药品的申报认定(一)负责认定的医疗机构。在省本级二级及以上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中,
2024-02-21
医保办函〔2024〕5号信息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集采”)工作开展以来,中选产品供应总体稳定,但受短期临床需求波动等影响,也出现个别品种临时性供应紧张问题。为压实中选企业履约责任,确保临床用药稳定,巩固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成果,现就进一步做好中选药品和医用耗
2024-02-20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04号来源:国家医保局网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为推进构建药品领域全国统一大市场,各地按部署完成统一数据信息、实行数据分区、落实分区管理等基础任务,有力推进挂网药品价格信息互联互通,同时分析发现少数企业少数药品存
2024-02-04
来源:赛柏蓝《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pdf
2024-01-25
1.DSUR区域附件4和区域附件5所涵盖的范围是什么?是否需要提供全球范围的信息?答:DSUR区域附件4和区域附件5,应包含与境内获准进行的临床试验及与未来计划在境内提交的药品上市注册申请相关的内容。2.我国对DSUR递交范围具体如何规定?答:典型情况-需要递交 临床试验申请、补充申请、复审申请、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再注册申请等批件/通知书中明确许可开展的临床试验
2024-01-25
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作为医疗器械技术审评的新工具、新方法、新标准,在提高科学审评能力、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于1月9日通过其官网发布消息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制修订数量已达613项。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目录
2024-01-25
12月7日,国家药监局发布新修订《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以适应新形势下医疗器械经营监管与质量管理工作需要,规范医疗器械经营活动,保障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规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此次《规范》由原来的九章66条,修订为十章116条。其中,“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改进”一章为新增章节,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制定质量方针和
2024-01-25
1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该综合改革试点制定整体分为七个部分,共23项政策。其中涉及医药健康相关的政策共3项,涉及新药定价、生物医药前沿科技伦理规则、持续优化药品管理。第三部分,第五项政策明确表示,要构建产业发展生态。建立生物医药协同创新机制,推动医疗机构、高校、科研院
2024-01-25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作出部署。《指导意见》指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
2024-01-25
2023-10-23
建设开放包容、互联互通、共同发展的世界——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2023年10月18日,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尊敬的各位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各位国际组织负责人,各国代表,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我谨代表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并以我个
2023-09-04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中医药条例》提出的“制定河北道地中药材目录”有关要求,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业和草原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河北省道地药材目录(第一批)》,现予公布。河北省道地药材目录(第一批)
2023-08-27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正确行使行政裁量权,近日,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广泛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出台《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以下简称《基准》),对全省药品监管系统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行政裁量权作出明确规定。《基准》出台意义重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
2023-08-20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依据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和监管工作实际,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有关要求,国家药监局决定对《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调整内容对58类医疗器械涉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见附件。二、实施要求(一)对于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