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力量,日前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向全省各市卫生健康委(局)医政处及省直医疗机构印发《关于转发〈河北省人民调解委员会关于河北省医药行业协会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复函〉的通知》。该通知扩大了医调委在全省的影响,为医患双方提供了第三方依法、依规、合情、合理解决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