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政策

政策法规

地方政策

河北:关于调整《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备案事项目录》的公告!
时间:2023-01-04  人气:774

1.png

  根据《河北省行政备案管理办法》《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调整行政备案事项目录的复函》,我局决定动态更新《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备案事项目录》,删除“医疗器械委托生产备案”“生产出口医疗器械备案”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项下的子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跨区设库备案”3个事项,将“中药提取物备案”两个子项名称调整为“中药提取物生产备案”“中药提取物使用备案”,将“生产企业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备案”行使层级由“省级”调整为“省级、市级”,并依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调整“中药配方颗粒备案”等16个事项的设定依据。现将调整后的《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2.png

3.png

4.png

5.png

6.png


  • 河北省医药行业协会 @ 版权所有 备案号:冀ICP备09022714号
  • 联系电话:0311-86906809
  • 办公邮箱:hebyyhh2005@sohu.com
  •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179号 邮编:050031 技术支持:博健科技
X关闭